「按這裡」不是個好主意,但也沒多壞
是的,Jacob Neilson已經告訴我們幾百次了:不要使用「按這裡」或其他不具描述性的連結文字(Don’t use “click here” or other non-descriptive link text),很多研究機構的報告也支持他的論點,證明使用者討厭這種缺乏資訊的連結。我是個好學生,老師在講我真的有在聽,不過其實我個人倒不是那麼反對這樣的用法。
Copyblogger的這篇「Does Telling Someone to “Click Here” Actually Matter」,已經累積了172篇的引用和回應。Brian在文章裡面提出了Marketing Sherpa近期的研究數據,顯示在電子報中使用「按此繼續」(Click to continue)作為連結文字,可以提高8%的點閱率,來支持自己的論點:「當你希望人們去做某件事的時候,就直接教他們那樣做」(if you want someone to do something, you’ll get better results if you tell them exactly what to do)。
確實,我自己還蠻習慣看到「按這裡、這裡還有這裡」這樣的連結文字時,就乖乖去按了。之所以願意去按,是基於這篇文章能帶給我信賴感,讓我相信連過去看的東西必定有其價值。所以如果是我平時經常閱讀的一些blog,出現這樣的連結文字,並不會損害我對他們的評價。
然而我也知道,對於只是為了某篇「偽Vista」而闖進這裡的訪客,如果我只是賞他一堆「按這裡、這裡還有這裡」的連結,然後一點過去又是長篇的英文網頁,是很容易傷害他幼小心靈的。假如再加上SEO的考量,尤其是推自己舊文的時候,使用明確而具描述性的連結文字絕對毋庸置疑。
其實關於usability、web standard這一類的事情都是這樣,「XXX」不是各好主意,但也沒多壞。叫使用者「按這裡」不是個好主意,但也沒多壞;他可能會在心裡面咒罵你幹麼不寫清楚,但還是會乖乖地按。不過他下一次還會不會來,會不會想訂你的blog,假如這些是你在乎的價值,那也許多聽聽老師的話也好;假如那不是你在乎的價值,也不代表你就沒機會寫出有172篇回應的文章。
這就是我看Copyblogger筆戰的心得。


21. November 2007 at 19:29
我的見解是, Marketing Sherpa 是針對 E-mail 而言, 會在 E-mail 中隨便點連結的人, 很可能以為 Click to continue 是跟 MUA (Mail User Agent) 相關的. 而 “Continue to article” & “Read more” 則顯示明顯是跟內容相關.
情況跟一些 Pop-Up ad 一樣, 弄一個小視窗一樣的圖, 顯示一些按鈕, 像 OK or Close 之類, 或是說你中了一些病毒等等, 也就是陷阱.
當然, 無論手段如何, 還是會有人乖乖去點, 所以 Copyblogger 說的論點沒錯. 只是實際來說, 真正想看進一步內容到底有多少? 我覺得 “Click to read more” 比較能得到真實的數據.
22. November 2007 at 00:22
Donald:
因為Marketing Sherpa那篇報告必須註冊才能進去看,所以其實我也沒有讀完,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對於調查的細節做更多描述呢。
對於這個議題的思考,我想還有一個面向是針對文字瀏覽器的使用者。如果沒有針對連結做進一步的描述,對於這群使用者來說確實會造成不便(比一般使用者更大)。我比較傾向的作法是至少要在連結裡面加上title做說明。
實作上偶而還是會想耍帥偷懶就是了。
22. November 2007 at 21:45
對, 之後我又想了想, 也覺得說畢竟我沒有看過全文, 可能有更多必須注意的因素, 好像太武斷了點, 只是我後來也沒有註冊去看, 除了偷懶外, 主要是覺得內容才是決定一切的東西, 很多時候點了連結也不一定看, 但如果有想看的東西, 就會想辦法去看. :P